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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一男子偷盗家禽获刑罚
时间:2020-04-17 15:47:45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采访中心

  临湘一男子偷盗家禽获刑罚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郑 姝)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其盗窃所得财物须退赔给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在临湘市五里牌谭家组、烟冲村等地盗窃家禽4次,盗得鸡13只、鸭1只共计人民币812.5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