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
岳阳社保发布最新通知
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后
有关业务边界、业务流程
及信息系统的功能和操作发生了变化
为方便大家办理相关业务
特出以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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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湘人社函﹝2020﹞151号文件精神,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后有关业务边界、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的功能和操作发生了变化,为方便市直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业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单位从2020年11月起应缴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核定并征收,各单位可登录税务网系统查询应缴情况,具体操作方式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2.单位2020年10月及以前的单位缴费请在单据有效期内向市社保中心缴纳费用,逾期将不再由市社保中心征收,按11月累计应缴额由税务部门征收。同时,2020年10月份前未领取缴费收据的单位,请尽快前往市政务中心领取,逾期未领,后果自负。
3.请单位按月及时办理异动,未及时办理异动的,因故产生退费不再冲抵下月结算,需要进行补收退收,其中,退款在市社保中心办理,补收在税务部门办理。
4.单位社保缴费暂不在政务中心办理,请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税务部门办理。
5.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由社保负责征收,2021年1月1日之后,由税务部门征收,建议需缴费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及时完成缴费。
6.当月到龄的退休人员可申报退休,退休审批表需下月待短信通知后领取,退休工资发放不受影响。
7.“岳阳社保”微信公众号的缴费功能及银行直缴通道从2021年1月1日起关闭。
岳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