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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骗财物 兰某获刑5年
作者: 刘姿言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责任编辑:李玮哲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姿言 通讯员 刘蕾)2014至2016年两年间,兰某以做生意、搞开发等借口,骗取多人财物25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华容县法院获悉,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兰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兰某向被害人退赔所诈骗的款项。

  2014年,兰某在工商局注册成立某园林公司(自然人独资),并与农户毛某签订了租赁毛某等三人共计22.3亩土地的合同。兰某雇请毛某在其租用的土地上管理种植(至案发时欠毛某土地租金、挖机费用等共计119524元)。随后,兰某以园林基地基础建设、购买苗木等为由分别骗取张某145000元、陈某90000元,兰某将其大部分资金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和享受挥霍。

  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兰某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华容县某村路口挂起了某农业园项目指挥部的招牌,实际并未从事任何实体经营项目。尔后,兰某先找杨某赊购了一对价值6000元的石狮子安放在招牌门口,再欺骗经营广告公司的万某为其制作广告牌并垫付办公桌椅钱共计8220元,还多次到孙某经营的小卖部赊骗香烟12条价值3199元。

  法院审理认为,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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