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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为攒毒资骗卖好友车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责任编辑:李玮哲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余均军 记者 段佳)20岁本应是人生最美好、最充满活力的年纪。然而青年黎某却误入歧途,因犯诈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平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黎某花一样的年纪却染上了毒瘾。为筹得毒资,他盯上了好友李某,伙同陈某、张某(两人均另案处理)诈骗李某父亲的车辆。2015年的一天,张某驾驶该车与黎某、李某来到南江镇车站附近,张某以要去梅仙镇有事为由向李某借车,并将李某骗下车。后张某驾驶该车与黎某按约定接到陈某,3人驾车至岳阳市区,由陈某联系好买家,3人以120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掉后予以分赃。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87000元。事情败露被抓获后,黎某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且主动交代了其之前在自己家中4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冰毒的罪行。

  法院说法: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并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同时黎某破坏社会正常管理秩序,明知他人吸毒还提供场所,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黎某一人犯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实施诈骗犯罪后黎某家属赔偿了李某的损失,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可对黎谋犯诈骗罪从轻处罚。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犯诈骗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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