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告


下列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普通摩托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依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请车主及时到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后,持六联单到辖区交警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强制报废并依法予以处罚。咨询电话:0730-8521982。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