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汨罗市委常委、副市长候选人陈若杨组织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要求积极倡导文明治丧新风尚,全力推进殡葬改革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体系,让老百姓切时的感受到殡葬改革带来的便利。各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2018年起,火化区及公职人员等五类遗体一律火化
会议宣读了《汨罗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规定归义镇、新市镇、汨罗镇瞭家山社区和武夷山村、古培镇南环村,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长沙经开区汨罗(弼时)产业园、屈子文化园三园核心区为火化区,以后逐年扩大火化区范围。自2018年元月1日零时起,火化区内人员死亡后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非火化区人员死亡后提倡火化。
汨罗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含省市及外县市驻汨单位和外在工作离退休后回汨居住人员)、享受国家丧葬抚恤补贴的干职工,烈性传染病患者遗体、非正常死亡人员遗体和无名尸体一律实行火化。
火化进公墓安葬补贴最高达2706元/具
汨罗市将对具有汨罗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的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遗体)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具体如下:遗体接运费100-300元/具,冷藏费576元,骨灰盒200元,平板火化炉遗体火化费430元,卫生纸棺200元,合计1506元—1706元。火化后进公墓安葬补贴500/具;进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留坟头的生态安葬形式另补贴1000元/具。
农村公益性公墓火葬收费1000元/墓穴
墓地分为分为骨灰安葬区和遗体安葬区,骨灰安葬区单人墓穴和双人墓穴占地面具均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3人以上的骨灰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遗体安葬区单人墓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多人遗体合葬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用地2平方米。
市民死亡后,遗体火化并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的,按1000元/墓穴收费,遗体直接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的,按4000元/具收费。城市公益性公墓具体执行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
2018年汨罗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农村公墓使用20年后要办续用
《方案》规定,2017年底之前,在罗江镇金塘村规划建设600亩城市公益性公墓一座,解决归义镇、新市镇、罗江镇、古培镇、汨罗镇、屈子祠镇范围内居民死亡后骨灰安葬。以镇为单位,在弼时镇、长乐镇、三江镇、桃林寺镇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条件、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可申请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墓穴使用周期为20年,到期需继续使用的,需办理续用手续。墓穴禁止擅自买卖和转让。2018年,全市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丧事简办,宴席限制在20桌400人以内
《方案》要求,严禁借丧事活动敛财、大操大办,提倡简化仪式,送葬乐队不超过1支,充气拱门不超过1个,时间缩短在3天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5天,宴席标准限制在20桌400人以内,每桌总价400元以内,非亲属人员随礼金额不超过100元。
陈若杨指出,殡葬改革的核心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速殡仪服务回归公益性进程,减轻人民群众治丧成本,在全社会树立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她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书,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任务;要划出路线图,狠抓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政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对照时间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