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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日报全媒体讯(夏凡)近日,汨罗市正式批准《乡镇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具体界限勘定》(以下简称《界限勘定》》),明确划定了全市15个乡镇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域的具体界限。并要求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汨罗是一个养殖大市,全市年发展生猪、肉牛、羊、鸡、鸭等畜禽总数超千万。该市畜牧水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一些养殖场选址不合理、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缺位等问题日益凸显,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汨罗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理方案,近期正式出台了《汨罗市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实施方案》,对全市15个镇划定了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界限。
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常年存栏生猪300头(或能繁母猪50头)以上;母牛50头、母羊100只以上或年出栏牛250头、羊500只以上;常年存笼肉禽20000羽、蛋禽5000羽、肉兔500只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其它畜禽种类标准由各镇根据所辖区行业实际情况和环境管理要求提出意见,报该市畜牧、环保部门确定。畜禽养殖专业户:生猪存栏量50头以上;牛存栏量10头以上;肉鸡存栏量5000羽以上,蛋鸡存栏1000羽以上。其它畜禽种类标准由各镇根据所辖区行业实际情况和环境管理要求提出意见,报市畜牧、环保部门确定。
根据《界限勘定》,12大地区划定为禁养区,分别为: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荷叶湖湿地、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神鼎山森林公园、主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旅游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点、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城镇居民区为禁养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汨罗饮用水源有:汨罗江、白水江、兰家洞、向家洞、汨罗水库和涉及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水库。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单元。现有的畜禽养殖单元不再享受国家相关扶持鼓励政策。现有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要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并限期实现关停或转迁。
根据《界限勘定》,限养区同样禁止新建、扩建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单元。现有畜禽养殖单元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污染物排放要符合标准,不影响生态环境,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对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仍然不达标的,不能享受国家相关扶持鼓励政策,并逐步实现关停或转迁。此外,现有养殖单元应符合环保和防疫安全要求。污染防治设施按环评要求建设,做到达标排放。病死动物必须无害化处理。
无论禁养区,还是限养区,一律禁止违规建设。不达标的,一律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