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新化县一女子曾某在汨罗市新市镇非法从事室内门加工项目,污染环境。11月29日,汨罗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曾某于2015年12月在汨罗市新市镇团山村开设一工厂从事原木门加工生产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且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噪音、粉尘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止措施直接向外排放,污染大气环境。2016年12月23日,汨罗市环保局对其下达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2016年12月26日,2017年3月4日、30日,市环保局多次发现曾某拒不执行环保停排决定,仍然继续违法生产。2017年11月29日,市公安局根据《环境保护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对曾某执行拘留五日行政处罚。
据悉,自今年4月起,汨罗市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开展“再生资源加工、粘土砖厂、麻石加工、禽畜养殖”四个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关停环境污染企业(作坊)。市环保部门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行为,对继续环境污染的企业(作坊)责任人,公安、环保等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决不姑息。截至目前,汨罗已有十余起违法生产排放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依法做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