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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偏方抓“泥蛙” 岳阳县一男子捕食保护动物获刑
作者: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6日    责任编辑:高大智

审理:平江县人民法院

裁决:被告人方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尽管国家已经三令五申禁止捕食野生青蛙,但是一些人垂涎于蛙肉的美味,或迷信食蛙肉能治病,仍私下捕食。近日,试图以捕食“泥蛙”来治病的岳阳县居民方向便触犯法律被惩处。

家住岳阳县的方向身患结石病几年了,偶然从别人口中得知吃“泥蛙”肉能治病,便决心尝试。2017年9月7日早晨,方向驾驶摩托车来到平江县南江镇,在沿路至南江镇五角村“大塘组”的水塘、水沟处,用钓鱼竿钓获“泥蛙”等蛙类53只,被当地群众发现并举报。经鉴定:方向所捕获的53只蛙类中,36只“泥蛙”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17只属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分别为15只黑斑蛙和2只寒露林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向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方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根据本案案情、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以及岳阳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评估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野生动物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只要是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论是非法猎捕、杀害还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都构成犯罪。

(本版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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