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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涉恶势力性质犯罪
作者:杨 帆 冯 敏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6日    责任编辑:高大智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杨 帆 冯 敏)近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邹某城、廖某、李某球以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并在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龚某强等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犯罪遂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2018年1月上旬,岳阳县中洲渔场大明湖召开法人代表选举大会并向渔场职工发包,作为中洲渔场职工的邹某城当选并承包大明湖,开始收购股份。后被非渔场职工的龚某强等人拦车责备邹某城3000一股的收购价格破坏了自己500元一股收购的价格行情, 并威胁其不许继续参加次日的选举与竞价收购。邹某城感到挑衅遂联系廖某带多个身体强健的青年男子来壮势。次日下午,邹某城在中洲渔场办公区又遭龚某强等人挑衅和围殴,随后其联系廖某等人,廖某带着李某球等十余人持管制刀具将龚某强等人打伤。经法医鉴定,龚某强一方两人伤情为轻微伤,邹某城一方五人伤情为轻微伤。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邹某城、廖某、李某球的行为涉嫌聚众斗殴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龚某强等人恶意竞标挑起事端造成五人轻微伤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且该案可能存在黑恶势力犯罪可能性,遂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以监督其立案侦查龚某强等多人犯罪事实。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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