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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工程闹矛盾 岳阳县一男子非法拘禁合作人被拘
作者: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责任编辑:汤嘉

审理:岳阳县人民法院

裁决:被告人何平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犯非法拘禁罪,依法被判处拘役5个月。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近年来,因为债务等原因,一些当事人对受害人进行非法拘禁,以威胁恐吓等方式,以此达到目的。殊不知,这种方式已经违法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2015年7月,易成(已判决)与谢华合作承揽工程,易成为此花去了几万元却没有承揽到工程。建筑公司答应给予易成部分补偿,但需要谢华出面证明,谢华认为有部分开支不明,不愿出面证明,两人因此产生矛盾。2017年9月7日16时许,易成邀集何平和费力(另案处理)将正在打渔的谢华强行带上易某的车,在车上,二人对谢华进行了殴打。易成将谢华带至一荒山上,何平和费力继续对谢华进行殴打,并强迫其写了两张分别为3万元和5万元的欠条。直至当日19时几人才让谢华下车离开,限制人身自由时间达3小时。经鉴定,谢华构成轻微伤。案发后,易重成与谢华达成赔偿协议,谢华谅解了易成、被告人何平等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平伙同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被害人致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何平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何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何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何平取得被害人谢华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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