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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烟酒 汨罗一男子借“办酒席”诈骗被判刑
作者: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汤嘉

审理:汨罗市人民法院

裁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湛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此外,继续追缴被告人湛为的犯罪所得14936元发还各被害人。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汨罗男子湛为因手头紧、没钱花,便计划找个快速来钱的途径。他想出到一些烟酒店骗烟酒再倒卖,或许可以解决自己拮据的境况。于是,他以家中办酒席需要购进大量货物为名,取得经营商铺老板的信任后,假借赊账的方式骗取烟、酒等财物。

2015年4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湛为隐瞒自己没有资金的真相,先后在汨罗市白水镇、归义镇、川山坪镇、李家塅镇的批发商铺中声称家中办酒席需要大量货物,以先拿货再过几天付款的方式骗取经营商铺的老板信任。见有生意,店老板便以为来了大主顾,加之平日里,一些办酒的人家也有在店铺先赊购烟酒等货物,办完酒后在规定时间里再来结账的情况,因此,店主一般都不会起疑心,在写好供货凭证等后,便将货物交由湛为。

通过这种赊购行骗的方式,湛为分别从被害人处骗得烟、酒、摩托车等物品。行骗得手后,湛为将上述物品少部分留给自己使用,大部分销赃。获得赃款后,他则用于自己挥霍。店主们在到了约定的支付货款期到后,却并没有等到湛为前来付货款。等到再联系湛为时,他便开始“躲猫猫”。

受害人报警后,警方将湛为抓获归案。经查证,湛为共计作案9次,诈骗物品价值共计1493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湛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湛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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