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老师告发同学逃课,遭到报复,重庆17岁女生从4楼寝室跳下,摔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参与施暴的6名学生承担七成责任、学校承担两成责任,受害女生承担一成责任。
向老师举报同学逃课后遭报复
范英出生于1999年10月,重庆市奉节县人。为实现自己的幼师梦,2016年9月,范英考入重庆工贸学校读书。同年11月3日,一场噩梦降临到这个刚满17岁的女孩身上。
范英回忆,当日,同学邹某未去上钢琴课。钢琴课老师询问时,范英据实回答称邹某逃课了。当晚,邹某来到范英所在的寝室,质问其是否向老师报告她没去上课的情况。“我承认了,邹某就扇我耳光、踢我。”范英说,邹某打完她之后,又叫了5名同学一起对她施暴。
范英的父亲 范先生:
她们让我女儿从宿舍里面爬到阳台,再爬回来,用鞋底打我女儿的头,扒光她的衣服让她洗澡,还拍下了女儿的裸照。
范英称,她遭受凌辱的时候被告知“越喊打得越痛”,因此不敢呼救。范英的室友也被威胁不许告状。两个小时后,邹某等人施暴完以后离开范英寝室。范英想不开,便从宿舍阳台跳了下去。
不堪侮辱从宿舍跳下 致多处伤残
11月4日凌晨,在广东东莞打工的范先生和妻子接到女儿班主任的电话,急忙赶回重庆。当他们见到女儿时,女儿已躺在了病床上。
范英被诊断为高处坠落伤:腰3、4椎体爆裂骨折伴马尾神经损伤,双侧血胸,左侧跟骨骨折,右侧胫骨骨折。
范英在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143天,花费医疗费10万余元。2017年4月27日,重庆市科证司法鉴定所对范英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范英双下截肢瘫的伤残等级评定为Ⅳ级,腰3、4椎体压缩性骨折的伤残等级评定为VIII,左足内、外侧纵弓结构破坏的伤残等级为X。
为给女儿讨回公道,范先生将6名施暴学生及其监护人,以及学校诉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