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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首例医疗废弃物案12被告获刑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    责任编辑:小君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姿言 通讯员 巢烨 胥扬)因非法收购、加工混有感染性医疗废物的输液袋,12名被告被指控涉嫌污染环境罪。日前,湖南省高院对该起“跨省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进行通报。据了解,该案是汨罗市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入刑第一案,被公安部列为2016年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第二批督办案件。

2015年至2016年4月期间,被告人仇某双、霍某光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仇某双位于古培镇的住房后院开设作坊,从事输液袋及一次性注射器等废物的破碎加工工作。两人在合伙经营过程中,从被告人葛某云、霍某辉等多人处购买了混有棉签、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等感染性医疗废物的输液袋进行破碎。被告人高某系河北廊坊人。他曾多次到仇某双的加工场地考察过,并承诺仇某双所有的输液袋破碎料只要质量好、价格合适他都要。在明知碎料中曾混合过感染性废物的情况下,仍多次进行收购,共计140多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仇某双、霍某光非法收集处置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医用针头,经汨罗市环保局鉴定属于危险废物,认定为“有毒物质”。被告人仇某双、霍某光、高某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葛某云、霍某辉等9人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向其提供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

法官提醒: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随意丢弃、处置、买卖医疗废物,极有可能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感染和传播,严重危害环境和人民生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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