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创新交通违法教育形式
驾驶人需受7日教育
口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丽虹 通讯员 文和生
记者近日从岳阳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记分满分教育工作,规范满分驾驶人驾驶行为,提高满分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规定,岳阳市公安局申请成立了“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人交通违法教育管理大队”(以下简称“交通违法教育大队”),全力推进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简称两个教育)。
满分教育分两个阶段进行
满分教育对象是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教育大队从2017年7月31日启动驾驶人交通违法教育管理工作,受理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辖区内审验教育和记分满分教育对象的学习教育工作。审验教育适用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7月31日后,交警支队直属各大队不再受理记分满分和审验教育,县市区交警大队仍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教育。
驾驶人满分教育分两个阶段进行,时间为7日,每日教育不少于4小时。第一阶段为现场教育,在交通违法教育大队教育室授课,不少于3日。第二阶段为路面交通文明劝导体验教育,不少于2日。其他时间网络教育。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现场教育(含体验教育)时间不少于5日。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模式,驾驶人审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建立满分和审验教育驾驶人电子台账
今后,市交警支队直属各大队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时,发现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将依法扣留其驾驶证后,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在15日内到交通违法教育大队参加满分教育。
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排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符合满分和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建立满分和审验教育驾驶人电子台账,并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符合满分教育的驾驶人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满分教育,告知审验教育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教育。交通违法教育大队办公地点设岳阳楼区梅溪乡冷水铺路92号(原冷水铺驾校内)。
学习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到交警支队驾驶所预约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凭合格成绩单到证件扣留机关办理领取驾驶证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