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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易发交通事故 交警公布事故多发时段、路段
作者: 赵芸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责任编辑:李璇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赵芸)酷暑高温天,不少人开车、骑车上路,因怕晒怕热总是忍不住加快速度,从而导致车祸外伤事故频发。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乘人员,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本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掌好“方向盘”,切实系牢“安全带”。


这些时段、路段事故多发


    8月8日,记者从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阳楼大队了解到,六七月份该大队辖区内共发生交通事故1216起,平均每天约20起。交警介绍,每年夏季都是事故高发期,一方面高温天容易犯困,另一方面高温很容易让驾驶员情绪急躁,这都增加事故发生几率。

    “夏天发生车祸特别多,我们一个民警有时候一天要出警20余趟,大部分时间都在路上。”交警岳阳楼大队副大队长高文革介绍, 高温天气引起的诸如精神疲惫、心情烦躁、容易疲劳等心理生理体征,导致驾驶员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统计分析,夏季11时到15时、17时至20时、23时至0时是交通事故多发时段。目前,交警岳阳楼事故中队有8名干警,9名协警,一个月要处理五六百起交通事故,每天忙得团团转。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洞庭大道、巴陵东路、学院路、岳阳大道、湖滨大道、南湖广场等路段属于交通事故高发路段。


摩托车电动车“肉包铁”事故惨烈


   天气炎热、昼长夜短工作时间长,有些驾驶人选择晚上赶路,易引发疲劳驾驶。特别是摩托车与电动车事故,更为多发。

   2017年5月21日0点40分,南湖大队事故中队就接到一起报警,湖滨大道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小车与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车主陈某与乘客李某受伤。后乘客李某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当天,16岁的陈某与同事20岁的李某,开着摩托车行驶在湖滨大道,两人都没有佩戴头盔。此时,苏某驾驶者一辆小车沿湖边由北向南行驶,在经过预备役散团路段变更车道准备掉头时,将同向的陈某的路挡住了,陈某措手不及,撞了上去,李某当场被撞飞,后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苏某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未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且未戴头盔,负次要责任。

   相比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为其廉价和省力的特点,成为市民日常出行主要代步工具之一。但是,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由于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差,交通违法行为频发,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不断上升。

   “122吗?我撞倒了一个人,在五里牌工农路这里。”6月29日晚上8点多,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阳楼大队民警接到报警,报警人是肇事司机,称在工农路发生了一起车祸。

    民警赶到现场后,伤者刘某已经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姓杨,是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当天晚上他开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帮一个朋友送快递,经过五里牌工农路的时候,因为灯光比较暗,加上工作一天,比较疲劳,一个没注意,在一家干洗店门口将50多岁的刘某撞倒了, 他更没有想到,这一撞就出了人命。

    南湖大队事故中队长谢华介绍,夏季摩托车助力车事故多发,有其特殊的原因。一是相比冬季的寒冷和春季的多雨,晴朗的夏季特别是在凉爽的夏夜,轻便的摩托车助力车成为市民出行的新选择;二是暑假期间,许多学生会把摩托车助力车作为出入的代步工具,因此在路上行驶的车辆数量相对上升。

   交警部门提醒,进入夏季交通事故高发期,驾驶摩托车助力车的市民更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到达一些交叉路口、人流车流密集的路口时,要特别留意周围的路况,车速不要过快。此外,驾驶人员还应当注意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要穿着拖鞋驾驶车辆,以保障行车安全。


自行车骑行也需遵守交规


    随着公共自行车在岳阳的推行,骑行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一种方式,不过随着自行车的频繁使用,公共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

    谢华回忆,他曾经处理过一起自行车撞上公交车,骑车人被撞身亡的事故,在2016年的7月31日晚上20点43分,屈某驾驶者一辆自行车从财政局路口方向出来后,骑到马路中间横过马路。

   此时,胡某驾驶着一辆公交车从南湖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左转弯的时候,因为存在视觉盲区,没看到屈某骑车横过马路。两辆车相撞,屈某被撞后,送往医院抢救,几天后不幸离世。

    经查,胡某在驾驶机动车未按导向车道行驶、左转弯未靠近中心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屈某骑自行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横过马路,也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针对自行车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交警提醒市民在使用公共单车时要想减少意外发生,要做到规范使用公共单车,遵守交通规则,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逆行,在人群车流密集区要注意减速慢行,横过马路时不要骑行,要下车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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