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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租房、谈生意之名盗窃 男子获刑一年并罚五千
作者:    来源:汨罗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假借租房之名骗得房主信任,进入对方家中,趁其不备盗窃财物;谎称外甥结婚要办婚宴,进入婚庆店接待室盗窃。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何某某骑摩托车窜至汨罗市、屈原管理区各地,以租房、谈生意为由取得被害人信任进入被害人家里或者营业区,盗窃作案8起,盗窃价值共计165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被告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何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某案发后全部退赃或者退赔,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某曾因犯盗窃罪受到刑事处罚,酌情对其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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