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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一男子与岳母发生冲突 竟大打出手
作者: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3日    责任编辑:李璇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为探望孩子,男子与前岳母发生冲突,矛盾愈演愈烈,直至大打出手、上法庭。9月20日,汨罗法院长乐法庭来到长乐镇隘口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我们今天来这里开展巡回办案,一方面是方便群众诉讼,另一方面也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课堂,学习法律知识。”开庭前,审判长向原、被告及旁听群众介绍巡回办案的意义所在。

原告黎某年过六旬,系被告史某原来的岳母。2012年,原告黎某女儿与被告史某感情不和离婚,小孩由原告女儿抚养。一次,史某去黎某家看望其婚生孩子,不料与黎某发生冲突,史某用拳头将黎某的背部和左上肢打伤,经岳阳市正义司法所鉴定,属轻微伤。因为看望孩子的问题,双方多次产生矛盾,并愈演愈烈,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6420元。

此次庭审,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司法所人员和当地群众。因被告不同意调解,案件将定期宣判。

法官提醒,《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还是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的,如果因此而产生纠纷,进而大打出手,不但会伤了和气,也会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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