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丁瑜)“史上最长国庆假期”即将结束,很多人虽然节日期间仍旧坚守岗位,没能享受长假出游的乐趣,但算算自己这些天的加班费,还是要捂着嘴偷乐一下。10月7日,记者从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在岳阳,如果你国庆假期八天都在加班,最少可拿加班工资1314.8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与中秋节连休: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往年的国庆长假都是7天,今年因为与中秋节连休,出现了8天的超长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8天长假中,10月1日至3日是国庆节法定假日,4日是中秋节法定假日,这4天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应按300%算加班工资,且不得以调休来抵销;5日到8日是双休日调休,这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200%算休息日加班工资。
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7月1日起,岳阳市区(含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君山区、云溪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月,如果劳动者在10月1日—4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1430÷21.75×300%=约197.2元,共可获得加班工资788.9元。5日—8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1430÷21.75×200%=约131.5元,共可获得加班工资525.9元。如果整个十一假期都在加班且没有补休的劳动者,加班工资至少有1314.8元。
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要给加班工作的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加班费,职工凡不能得到足额加班费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同时,劳动者别忘了在加班时留个心眼,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工作记录、加班时处理进货出货的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