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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驾车被查处 “马路杀手”被湘阴交警送进了 派出所
作者:    来源:掌上湘阴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0日    责任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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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肇事肇祸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成为威胁人们安全的一大“杀手”。吸毒人员滥用毒品后驾驶,反应能力、辨识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明显下降,发生事故风险明显提升,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

1月17日15时29分,湘阴交警大队一中队查获一台牌号为湘F7ZW21白色传祺小车。经查,驾驶人周某涉嫌毒驾交通违法行为。目前,驾驶人周某毒驾行为被罚款200元,吸毒行为已移送江东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人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毒驾作为危险驾驶罪危及到人们的安全。


公安部日前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法规首次对吸毒后驾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做出了“零容忍”的态度,对查出吸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注销驾驶证,并三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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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碎碎念

“毒驾”正在成为新的拦路虎,”瘾君子“吸毒后,上路疯狂驾车,连环肇事、撞飞行人等案件屡屡发生。毒品让他们变身马路上草菅人命的魔鬼,毒驾已成新一代“马路杀手”。为自己负责,为他人的生命负责,让我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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