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头条

岳阳发布小作坊食品“负面清单”
作者: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8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周小平)今后,食品小作坊不是想生产什么,而是应该按照《岳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2018版)》(以下简称《禁止目录》)组织生产。记者昨日从市食药监局获悉,《岳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2018版)》日前正式发布施行。在食品生产的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32大类、80多品种中,仅有10个大类中的部分品种,食品小作坊可申请生产加工。

  食品小作坊,是指从业人员较少、年生产加工规模较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在固定生产场所,按照一定工艺流程,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工商户。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2016年12月,《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出台,明确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依法予以许可。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结合岳阳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去年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调研并召开听证会,于1月10日发布《岳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2018版)》。

  “在这份《禁止目录》中,仅有传统压榨工艺生产的菜籽油、大豆油;传统固态法生产的白酒、传统酿造工艺生产的米酒(醪糟);粽子、团子等蒸煮类糕点;腐乳等发酵性豆制品这些10个食品生产大类中的部分品种,食品小作坊可申请生产加工。”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安全管理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食品主要是传统食品,且生产加工风险较低。比如,平江的腐乳、汨罗的甜酒和粽子、华容的团子,“当然,这些地域特色食品并不限于当地,只要符合条件,其他地区的小作坊也可以生产,让这些食品发扬光大,让更多人享受到岳阳的特色美味”。

  《禁止目录》出台后,食品的小作坊出路何在?在上述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安全管理负责人看来,发布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禁止小作坊生产食品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食品,并不是限制产业发展,也不是降低生产门槛。“一方面是为了方便监管,更好地弘扬传统工艺。另一方面也是鼓励小作坊通过升级转型,以企业形式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成为具备合法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

  据悉,接下来食药监部门将对全市食品小作坊核发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对无证生产的食品小作坊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处罚力度。《禁止目录》也会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食品小作坊可申请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

  ●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

  ●传统压榨工艺生产的菜籽油、大豆油

  ●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白煮类)、熏烧烤肉制品(烤肉、烤鸡腿、烤鸭、叉烧肉)、油炸肉制品(炸鸡翅、炸肉丸、其他)

  ●红薯干、红薯片

  ● 传统固态法生产的白酒、传统酿造工艺生产的米酒(醪糟)

  ●烘炒类(炒瓜子、炒花生、炒豌豆、其他)

  ●淀粉制品(红薯粉丝、粉条、粉皮)

  ●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皮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烫面类、其他类)、蒸煮类糕点[粽子类、其他类(团子)、其他类[发酵面制品(馒头、花卷、包子、豆包、饺子、发糕、馅饼、其他)、非发酵面米制品(窝头、烙饼、其他)]

  ●发酵性豆制品[腐乳(红腐乳、酱腐乳、白腐乳、青腐乳)]、非发酵性豆制品(豆浆、豆腐、豆腐泡、熏干、豆腐脑、豆腐干、腐竹、豆腐皮、其他)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