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 者 段佳 通讯员 胡良军 胡冰洁)刘某驾驶车辆时,为捡掉到方向盘下面的手机,结果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一人死亡。事后,刘某找人顶包,试图逃脱制裁。细心的岳阳云溪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通过调查,发现破绽,终于揭穿顶包事实。日前,该案被《检察时报》评为“好故事”。
2016年12月30日23时48分,康某夜间驾驶小型轿车在某路段超速行驶时,追尾了谢某驾驶的摩托车,导致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犯罪康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有多次稳定的供述,且积极赔偿了死者家属,取得了谅解。从表面上看,基本可以说是证据充分的“铁案”。事后,案件移送到岳阳云溪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案卷进行审阅后发现,现场没有直接证据证实康某为肇事司机。正在这时,笔录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案件承办人的注意——康某的姨妈的证言证词。康某的姨妈,也就是刘某的母亲称,她是接到康某电话才赶到了现场,而康某在供述中称自己在事发当晚未拨打任何电话,这就说明有一个人说谎。承办人发现在案发后,刘某拨打了120电话,而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才掉头停在了距案发地不远处的斑马线上。此外,刘某的证词也存在前后矛盾。刘某先陈述在自家店内接到母亲电话后才知道出了事,随后赶到现场拨打了120。后来又说是在店内听到客人说出了车祸,才赶到现场拨打了120。检察官通过取证还发现,从刘某的店赶到车祸现场并拨打120,仅用58秒是完全做不到的。
经过警方补充侦查后,在确凿证据面前,康某和刘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双双供述了案件的事实。
2016年12月30日晚11时,刘某一边开车一边用手机看信息,手机不慎掉到了方向盘下面。当时,刘某没有停车、也没有减速,甚至右脚还放在油门上,就直接弯腰去捡手机,交通事故也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20多天后,谢某不治身亡,事故责任划分也是肇事方负全部责任,案子很快被立为刑事案件。康某一直守约给刘某顶包,而刘某则以康某的名义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65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通过审理,以包庇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