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赵 芸 通讯员 刘奇杰)不足二十平米的厨房里,二十几个人挤在一起,一场特殊的森林火灾案正在审理,被告人付某兵是一位胃癌患者,为了照顾他虚弱的身体,岳阳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他的厨房。
不久前,付某兵在自家田里烧稻草,一阵大风吹来,将正在燃烧的稻草刮到田边的山上,点燃了杂草,引发了一场森林火灾。
岳阳县森林公安局将付某兵逮捕后,按照程序带他进行体检,没想到检查出来胃癌。付某兵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病情有好转后,岳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他进行公开审判。
审判的地方在付某兵的家里。审判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岳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维主持,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钟雄辉宣读起诉意见书,法庭认真听取被告人付某兵陈述和辨解,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书记员当面送达审判文书,最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付某兵因疏忽大意,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森林3.75公顷被毁,构成失火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