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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检察建议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3000余万元
作者:胡莎 郭东波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3日    责任编辑:李璇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胡莎 郭东波)“收到检察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采取电话催缴、对接相关单位等多种方式进行催缴工作,现湖南省通达公司(化名)欠缴的3000万余元土地出让金已追缴到位。” 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检察院收到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复函和通达公司欠缴出让价款的缴款凭证,岳阳楼区检察院民行科干警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在一次走访中,我们接到举报称通达公司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于是我们开始了调查。”岳阳楼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彭磊介绍。

原来,2011年2月25日,在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资产挂牌交易活动中,湖南通达公司拍得一块38386平方米的土地,出让总金额为1.7亿余元。成交当日,通达公司支付1.2亿余元,余款5000万余元约定在宗地红线范围内大楼完全拆除并接收土地7日内付清。2017年7月20日,通达公司依约接收土地,并在当年9月21日缴纳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尚欠3000万余元。而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在多次催缴无果的情况下,未充分有效履行催缴职责。

经过多次带着科室干警走访通达公司,彭磊了解到该公司法人代表和财务总监因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已被公安拘留接受调查,企业存在经济困难。承办检察官于是从释法说理的角度跟相关负责人多次沟通,讲述不缴纳出让金的法律后果,建议其做好分批次缴款的方案。随后,他们又居中和国土部门协调,提出在企业有诚意交钱的前提下,允许其分批次缴纳,暂缓不进入诉讼程序。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2017年12月7日,岳阳楼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向通达公司催缴欠缴的3000万余元土地出让金。2018年1月31日,通达公司将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不仅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有效监督了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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