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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警方查处一起网络传播恐怖主义案
作者:    来源:巴陵警讯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近日,岳阳警方快速查处一起网络传播恐怖主义案,违法行为人蒯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

8月9日,湘阴县公安局反恐大队民警工作中发现一男子蒯某(湘阴县人)在微信群内传播涉及某恐怖组织的网站链接,网站内有大量血腥、暴力残忍的暴恐音视频及图像。

岳阳警方查处一起网络传播恐怖主义案


经查,违法行为人蒯某,系某高中学生,其在QQ上收到外地网民传播的网站链接后,观看了暴恐音视频内容,觉得“很刺激、很有意思”,随后将网站链接转发到微信群内。

经教育,蒯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岳阳警方查处一起网络传播恐怖主义案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传播恐怖主义属于违法行为,切莫图一时之快随意或好奇传播恐怖主义相关内容。对此类行为,触及法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如各位网民收到此类信息,请积极举报,不得保存,切勿转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规定: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来源:巴陵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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