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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下月起这17种抗癌药将纳入岳阳医保范围
作者:    来源:腾讯新闻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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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跟随全省步伐,从今年11月开始,包括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记者昨天从岳阳市医保处获悉,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已于24日公开上述抗癌药名单。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省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品(以下简称“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进行了说明。

据了解,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分别为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安罗替尼、奥希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帕尼、瑞戈非尼、塞瑞替尼、舒尼替尼、维莫非尼、伊布替尼、伊沙佐米、培门冬酶、奥曲肽。其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17个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按要求,包括阿扎胞苷在内的17种国家谈判药品,都将纳入岳阳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按规定住院使用时,自付比例统一设置为30%,并执行通知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限定支付范围。其中已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培门冬酶(注射剂)”,住院自付比例调整为30%,限定支付范围根据本通知进行相应调整。

通知还明确,为有效保障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经与谈判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管理服务约定,17种国家谈判药品同时也纳入全省医保特殊药品管理范围,并执行有关服务管理、结算方式、待遇标准、基金列支渠道等规定。其中已纳入医保特药管理的“尼洛替尼(口服常释剂型)”,医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根据本通知进行相应调整。

记者了解到,岳阳将于11月1日起跟随全省步伐同步执行。届时,全省将按有关规定适时调整相关药品支付标准,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合规医药费用按时结算。要严格执行国家谈判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加强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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