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头条

湖南省要表彰3位见义勇为英雄,岳阳占一席
作者:    来源:江湖那些事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江湖那些事(yyrbjh)获悉,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7年度湖南省见义勇为英雄及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了公示,其中岳阳市华容县万庾镇万庾村居民张丽容拟被授予湖南省见义勇为英雄(仅3名),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拆治违公安执法大队协警刘明拟被授予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017年度湖南省见义勇为英雄及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共26名)

一、授予湖南省见义勇为英雄(3名)

谢新星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张丽容 岳阳市华容县万庾镇万庾村居民

张茗伟 张家界市桑植县信访局副局长

二、追授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名)

刘汉成 邵阳市邵东县廉桥镇丛光村居民

窦小春 怀化市洪江市江市镇街道居委会江西街道居民

三、授予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1名)

刘金文 长沙市长沙县榔梨街道环卫所工人

蓝海义 湖南龙骧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司机

李声发 湖南龙骧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售票员

谭振宇 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振兴村居民

李春生 衡阳市雁峰区环卫局退休职工

黄正国 株洲市株洲县南洲镇湘渌村王家岭小区居民

叶 波 株洲供电公司团委副书记

沈深根 湘潭市湘乡市龙洞镇石头村居民

李成玉 邵阳市隆回县岩口镇马头山村支书记

罗永中 邵阳市邵东县灵官殿镇水管站干部

刘 明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拆治违公安执法大队协警

范宜军 常德市武陵区186专职治安巡逻大队队员

李明华 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栗林村居民

杨跃文 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龙光桥村居民

胡鸿飞 郴州市永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干部

黄发生 郴州市宜章县栗源镇留览村居民

周茂云 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邓家冲村居民

谭夏宇 娄底市冷水江市第六中学学生

戴恩文 娄底市新化县琅塘镇龙湾村村主任

覃高艾 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华塘街道华新社区居民

石志强 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河溪镇综合执法队队

张丽容见义勇为事迹:

张丽容,女,42岁,华容县万庾镇万庾村党总支组织委员。2018年3月5日,华容县人民政府举行表彰大会,授予张丽容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好勇敢!湖南省要表彰3位见义勇为英雄,岳阳占一席


2017年2月25日13时许,张丽容接到群众举报,有疑似盗窃的陌生男子潜入村民徐某家中。得知情况,张丽容一边电话通知其他村干部火速支援,一边疾步前往位于华石高速公路边的徐家附近打探。确定嫌疑男子仍在徐家后,张丽容又电话组织附近村民在高速公路南北两端夹击围堵。此时,正在屋内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察觉到异常,慌忙从二楼跳下,朝高速公路北侧逃窜。张丽容见此情形,一边大声呼叫“抓小偷”,一边跑回家骑上摩托车朝嫌疑人逃跑方向追赶。快追到时,狡猾的嫌疑人竟然翻越高速护栏,爬上一辆被他阻拦减速的货车尾厢。张丽容见势丢下摩托车,隔着高速护栏跟着货车追赶,并大声提醒司机:“后面有逃犯!”听到提醒的货车司机急中生智,看准后无来车的机会,一个急刹车,将嫌疑人甩下了车。跌落在地的盗窃嫌疑人,见张丽容穷追不舍,便威胁道:“再追就杀了你!”张丽容不为所惧,步步紧逼。最终,在张丽容和村民们合围下,将已逃至邻村的盗窃嫌疑人张某一举抓获,移交给及时赶来的公安民警。


给这些英雄们点赞!

在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

他们挺身而出,勇于奉献,

真正履行了一个普通公民维护

社会稳定的光荣义务。

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民

临危不惧、不畏强暴的高尚品质 。

他们是时代的楷模、 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更是全省人民的骄傲。

关于2017年度湖南省见义勇为英雄及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17年,在深入推进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省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危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无私无畏的英雄壮举和舍生取义的浩然正气谱写了一曲曲正气之歌,极大地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灾害作斗争的勇气。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经各市州和省直单位层层推荐、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三湘综治网和“平安湖南”微信公众号上网络投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了25个(含1个群体,共26人)拟表彰对象。拟授予谢新星等3名同志2017年度“湖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享受省级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待遇);拟追授刘汉成等2名同志2017年“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拟授予刘金文等21名同志2017年“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反映问题须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所反映的情况及反映人或单位信息将会严格保密。公示期反映出的可能影响表彰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受理单位: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731-82688146;

来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3办545室;

电子邮箱:1514680262@qq.com

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

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