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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设立政策性住房审批通道 简化流程压缩时间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李璇

11月19日晚间,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消息称,为了加快推进政策性住房的建设步伐,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优化政策性住房建设审批的政策措施,对于列入全市政策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全面加快项目建设手续办理。

简化流程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未来5年要合理安排城镇居住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供应时序,加强住房建设计划管理,新供应各类住房150万套以上。其中,产权类住房约占70%,租赁类住房约占30%;产权类住房中,商品住房约占70%,保障性住房约占30%;商品住房中,共有产权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约占70%。150万套住房中归于政策性住房范畴的各类住房总量达100万套以上,时间紧、任务重,按照以往的审批流程难以完成建设任务,必须深化审批手续改革,加快推进建设供应。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要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精神,今后北京市对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将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精简审批前置条件,主动压缩审批时间,全面建立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审批制度。

设审批绿色通道

简化流程的具体措施有建立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政策性住房项目纳入全市年度建设计划后,将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由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行业管理分阶段综合协调、并联办理、实时流转、信息共享,实现各行政审批无缝衔接、便捷高效。

此外,还将推行告知承诺制。对于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可调整完成时序或不再作为相关许可的前置要件,由申请人按照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同步开展各类评价和审查工作。如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等各类评价,申请人书面承诺后,可在施工许可前完成。

简化前置审批、分期建设

简化流程的具体措施还包括分类简化前置审批条件。对于通过市场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政策性住房项目(主要包括共有产权房),纳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可简化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通过国有土地划拨或协议出让取得土地的政策性住房项目(主要包括公租房、租赁房、定向安置房),涉及集体土地的棚户区改造及一级开发项目(主要包括棚改安置房和三定三限安置房),可以用地预审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用地手续。

此外,还将压缩时限,分期建设。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审批时间。对于涉及房屋征收拆迁的政策性住房项目可按用地条件进行分期建设,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块,可先行办理用地、工程规证、施工许可等工程建设手续。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手续办理全程跟踪督办机制与信用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各审批部门、建设主体责任,各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未履行承诺的,追究相应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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