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讯 (记者 徐 璐)7月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湘岳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及其他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荣、余炳锐、包忠清、刘美树、许伟奇、陈志莲、彭先政,秘书长谢卫东及全体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李湘岳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素质、构成、履职能力、职务行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规范履职行为,坚决抵制“四风”。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批评、抵制违背党的政治纪律的不当言论和不良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规范自己的职务行为,履职行为只能用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不能利用职务搞谋私行为、违法行为;进一步带头以身作则,在思想上再敲一次警钟,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条规定及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树立人大常委会的良好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