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2年购买了他人一套二手房,当时只进行了房产证过户,未办理国土证过户手续。在原出售人无法联系到的情况下,如何办理国土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如果可以联系到原出售人,但其夫妻在外地或国外,不能或不配合专程到岳阳,又该如何办理国土过户,又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
写 信 人:邹生生写信时间:2017-04-13 16:35:29 |
信件回复: |
已与当事人电话联系,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 经了解,当事人的房子属于我中心云溪区分管,由于当事人所购买的二手房,甲方无法联系,导致一直未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因当事人还未申请落宗及业务受理需不需要补件的事宜,所以我们也无法确定当事人的业务符不符合我中心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要求。 2、已与云溪区窗口业务负责人沟通好,要求当事人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国土证原件前往我中心云溪区窗口咨询。 |
回复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回信时间:2017-04-18 08:24:10满 意 度: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