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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热点话题回答记者提问
作者:周小平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2日    责任编辑:安镜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周小平)9月8日,岳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展示新成就 喜迎十九大”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人社工作特别是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才工作等方面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就业局局长李鹏杰,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兼新闻发言人邹望春,市医保处处长谭星,市社保处副处长唐治贵,分别就创业就业、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养老保险缴费等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回答记者提问。

  在回答记者“岳阳人社工作是怎样贯彻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提问时,邹望春说,5年来,人社部门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公平正义,加强上下联动协作,推动全市人社工作整体发展;建立健全机制,以制度公平来保障群众的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来保障群众的权益实现,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今后就业工作重心是什么?李鹏杰说,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工作随之转向,工作重心逐步由保障性就业向激励灵活就业、引领自主创业转变。今后,将继续必须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就业领域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互联网+就业创业”模式,持续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一年多了,参保群众都享受怎样的改革红利?谭星介绍,一是提高了保障水平。医保报销比例从过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提高到了现在的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限额达到20万元。二是优化了经办模式。与两家商业保险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公司承担全市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三是建立了门诊统筹。部分县市区继续沿用过去农村合作医疗家庭个人账户,减轻了参保对象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四是实施了医保扶贫。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其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2017年,给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政缴费补助1366.8万元,24253人次享受了报销比例提高10%的政策。

  在回答“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连续第13年上调以及养老保险费是否可补缴”的提问时,唐治贵说,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具体到湖南省来说,一是每人普调50元;二是每年缴费年限调整3.1元;三是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增加20元,年满80周岁的增加30元。工残退休人员按一、二调整增加不足145元的,按145元调整增加。岳阳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政策,7月份已经调整发放到位。

  唐治贵同时提醒,2016年3月底前,按照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未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可以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补缴。由于该文件于2016年4月1日起废止,且省人社厅至今并未出台新的补缴政策,导致目前不能补缴。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及时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避免出现无法补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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