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岳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政协岳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岳阳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经第21次会议协商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政协岳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决定,政协岳阳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3日—1月7日在市区召开。议程为: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岳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岳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协商市政府工作报告,协商岳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岳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选举政协岳阳市第八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五、协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建议名单;
六、审议通过政协岳阳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政协岳阳市七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政协岳阳市七届常委会关于提案工作报告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岳阳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