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记者 漆杰 通讯员 张昭华)“感谢你们帮忙”“太谢谢了”来自四川省的朱某一家拿着赔偿款一边向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一边高高兴兴的踏上上回家的行程。这是前不久发生在市人社局的一幕。
今年年初,某建筑工地一名建筑工人早晨在工棚宿舍中猝死。死者系外省农民工,家属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而用人单位认为死者猝死于工棚宿舍拒绝按工伤赔偿。家属情绪激动,与单位爆发了强烈的冲突。随后双方找到了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受理该案后,经调查核实认为这是一起特殊的案例,如果草率地作出认定结论,无论认定工伤或不予认定工伤,都将激化单位与死者家属间的矛盾,不利于解决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的规定。本案死者猝死在工地附近的工棚中,如果认定为视同工伤则很牵强。但如果不认,又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认”与“不认”都非常棘手,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情绪都十分激动,很难自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找来死者家属和用人单位耐心倾听双方诉说,多次赴工地实地调查,反复做工作劝解,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有效平息了“干戈”化解了矛盾。
这是岳阳市人社局成功处置众多复杂案例中的一个缩影。市人社局负责工伤认定工作人员始终能认真细致地对待每一桩案件,热情耐心地倾听每一位群众的诉说,群策群力地研判每一个难题,扎实细致地查实每一处细节,公平公正地做出每一份结论,竭尽全力地化解每一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