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郝家勇 通讯员 胡晓 黄婷)4月8日,岳阳海事局华容海事处对一艘益阳籍船舶开出了一张2000元罚单,原因是“冒雾航行”。据悉,这是《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特别规定》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岳阳开出的首张“冒雾航行”罚单。
据介绍,今年4月2日5:50,长江航道岳阳华容段大雾弥漫,能见度不足200米,对船舶安全航行造成影响。岳阳海事局决定实施禁航管制,上下水船舶同时禁航。当天8:35左右,益阳籍船舶“湘益阳机56☆☆”轮在浓雾未散且禁航管制未解除的情况下,擅自起锚开航上行至华容海事处反咀弯道,严重扰乱通航秩序。华容海事处在接局指挥中心通报后,对该船开展调查取证,并于8日对该轮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