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 社会

“春雷行动” 为“一江一湖”生态保护装上“防护罩”
作者: 侯 勇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责任编辑:汤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侯 勇)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环境问题关乎民生福祉。6月5日,第47个世界环境日及第4个中国环境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年3月至今,岳阳两级法院以依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为主题,主动对接市委相关洞庭湖区域、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掀起“春雷行动”强劲攻势,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5件,结案15件,现场还公布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三大典型案例。

重拳治污

岳阳启动“春雷行动”

重点整治七大领域

据悉,今年3月开始,根据上级法院部署,岳阳两级法院开展为期8个月的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重点打击企业违规向湘江流域、洞庭湖流域偷排或超标排放废污水等10大类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集中审判执行一批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为了给“一江一湖”生态绿色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岳阳中院还出台了《关于为岳阳市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18条具体实施细则中,以长江岸线保护、洞庭湖生态治理、东洞庭湖湿地保护、饮用水源保护、水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水生态和水环境安全等七大领域为重点,司法举措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及非诉行政执行等各个审判领域。

“运用司法手段,把修复大江大湖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对此,岳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柳春龙介绍,岳阳法院将充分发挥跨区划集中管辖、“三审合一”的工作机制优势,主动对标省委、市委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相关要求,加大对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在关键环节,使好劲。”

公开曝光

三大典型案例公布

树立从严打击“风向标”

不足两月的时间,程某、邓某、卓某等人利用夜间作业,在长江岳阳段新港锚地等禁采水域非法采砂24次,共开采江砂5万余吨,价值共计人民币49万余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三大典型案例。“尽管案情不是特别重大,但在长江水域明令禁采区域非法开采,且在我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顶风作案,对此,法院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对于在长江、洞庭湖以及其他河道非法采砂的犯罪行为,法院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对主要犯罪人员从重处罚,全部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实刑。

作为岳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理的首起环境资源诉讼案件,该案审理为全市法院“春雷行动”的开展树立了“风向标”。坚持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原则,岳阳中院为长江、洞庭湖区域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筑下了一道“防护罩”。

据法院近三年的数据统计,与土地、矿产、林场、渔业、水等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和侵权民商事纠纷占据环境资源诉讼的六成以上。


下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