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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生注意!严重作弊者将停考3年
作者:孙丽芳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汤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孙丽芳)10月30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告研考考生书,提醒考生注意相关事项和报考点的具体规定,以免耽误考试。

告考生书中指出,网报信息必须是本人的真实信息,不能弄虚作假,现场确认时,必须认真核对“报考登记表”,由本人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只对有效并且缴费信息进行确认。因信息错误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录取的,责任自负。

网报时已经阅读过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点击确认,签署承诺书是诚信考试的保证,请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在现场确认期间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通过身份证核验仪调取网报信息进行确认。应届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在职考生还需携带报考点要求的工作单位有关材料。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确认。

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有关认证机构进行核验,并将核验报告提交报考的招生单位,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除身份证外还需携带本人考籍证或学生证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湖南省为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统一配备了作答工具,除有特殊要求的科目,考生不得自带作答工具,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教育部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此外,告考生书提醒,自2015年实施的有关法律中规定,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的行为明确了法律处罚。各位考生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誉,不要心存侥幸考试作弊。

作弊考生的作弊情况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按照规定,认定考试作弊的考生,通知单将寄到本人学习或工作单位,由本单位进行相应处罚。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还将停止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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