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声明


兰紫保管不善,将湘(2017)岳阳市不动产权第00242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兰紫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