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姚志群:

你位于临湘市市区107国道北侧的一套住房已经出售给梅智谨,房产证已经过户,证号临房权证长安区字第00028362号,现梅智谨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转移登记,请你于15个工作日内来我中心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如逾期未至,将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临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