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涉及25案36人、其中判处死缓1人


本报讯(记者 刘朝阳 通讯员 李 艳)近日,岳阳市中院人民法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对25件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36名被告人获刑,其中判处死缓1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

4月28日,岳阳市中院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专项通报了此次集中宣判相关情况,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包含线上遥控买卖、“00后”涉毒、毒品犯罪再犯等情形。

“毒品侵蚀的对象不分年龄、男女,一旦沾染,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便是深渊。”岳阳市中院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汤卫介绍,此次集中宣判案例中,不少被告人因“以贩养吸”获得重刑。

今年来,岳阳两级法院均部署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定期举行集中宣判。“工作中突出打击重点,对涉案毒品数量巨大、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汤卫说,在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执行中,法院也将突出财产刑的适用,依法追缴犯罪违法所得,用好罚金、没收财产刑,加大执行力度,从经济上剥夺罪犯再犯的条件。

下一步,岳阳法院将进一步做好庭审直播、集中宣判、巡回普法等各项禁毒法治宣传举措,在持续保持毒品犯罪案件高压严惩态势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共建无毒、拒毒的健康社会。

典型案例

为偿还赌资 男子替人跑腿运毒被判死缓

被告人郭某系湖北仙桃人,2017年,他因赌博欠“才哥”(在逃)一万多块钱一直未还。2020年6月,“才哥”要郭某帮其跑腿运输毒品抵债,郭某答应了。

同年8月21日晚上,“才哥”打电话要郭某帮其到岳阳“拿东西”。郭某遂租车从仙桃前往岳阳市云溪区,听从“才哥”指示多次更换接头地点后,终于与接头人碰面,并跟其到了一广场的地下车库。

在一辆白色越野车边上,郭某与接头男子通过微信与各自“老板”视频确认后,将越野车后备厢里两个旅行箱取下。就在郭某将旅行箱拖出地下车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从这两个旅行箱内,现场查获30包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合计净重33678.34克。

通过全案调查发现,该案系境内外毒贩相互勾结,从境外向境内运销毒品。上下线毒贩均未露面,仅是通过电话遥控,各自指使他人运送和接收毒品,涉及毒品数量特别巨大。郭某便是其中的“跑腿”之一。

鉴于郭某系受人指使参与运输毒品,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系犯罪未遂,岳阳市中院人民法院对其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