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小文 市政协常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 善 市政协常委、君山区政协副主席
蒋 勇 市政协委员、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战略创新总监兼湖南区域负责人
杨 波 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岳阳市委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王文裕 市政协委员、市水务局河道采砂管理处副主任
孙丽芳 市政协委员,长江信息报、洞庭之声报编委,岳阳日报小记者活动中心主任
今年3月至5月,岳阳市政协以“洞庭湖生态环境联动治理和综合施策”为主题,深入开展了监督性调研。委员们践行“一线工作法”,注重调研实效,努力推动成果转化,深入沿湖县市区水域、岸线、洲滩实地访谈,收集情况,发现问题,现场交办。
6月6日,市政协召开“洞庭湖生态环境联动治理和综合施策”常委议政性协商会议。6位市政协委员紧扣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了精彩建言,让我们来听听市政协委员们的“好声音”。
念好“法治经” 保护洞庭湖
强化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当前已形成共识,要建立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还必须念好“法治经”。
建议:一是科学立法,为保护洞庭湖提供根本的法律依据。岳阳应主动作为,在立法上,推动由省人大在省级层面上立法,立法的内容应当涉及到生态、资源与环境,立法所规范的主体应当涉及到行政、司法与生产生活等各方面,责任内容涉及到主体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时间涉及到当前的经济发展与洞庭湖的长远保护。二是严格执法,确保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公正司法,为洞庭湖的环境生态资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大力支持社会团体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切实打击环境生态资源犯罪行为和环境保护机关的渎职犯罪。检察机关应当切实履行公益行政诉讼职责,改变行政机关在环境保护行政行为违法、侵害公共利益无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局面,加强对行政机关洞庭湖环境保护的司法监督。四是全民守法,为保护洞庭湖提供坚实的法治文化基础。
健全东洞庭湖湿地 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目前我市东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资金补偿上僧多粥少、范围划分上有失偏颇、分配机制上吃大锅饭。
建议:一是形成长效机制。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协调力度,整合好资源,争取将我市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周边6个县(市)区确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生态县,纳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形成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早日享受生态政策红利。二是加大补偿力度。建议争取中央通过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系数等方式,逐年增加对洞庭湖生态保护区的转移支付,将洞庭湖生态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三是提高补偿标准。完善测算方法,加快建立补偿标准体系,实现森林、湿地、水源、耕地等4个重点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从而增强老百姓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四是推进多元补偿。针对损害洞庭湖生态环境、占用湿地、无序利用湿地资源等行为,按照“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破坏者恢复、利用者补偿”的基本原则,建立国家、地方、区域、行业多层次的补偿系统,打造“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模式。
关于筹建洞庭湖 国家公园的建议
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建立国家公园为基础的国家生态文明体制建设格局。建设洞庭湖国家公园具有国家意义,是生态经济和绿色发展的需要,是理顺管理体制的需要。
建议:一是高位推进,两省联手。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战略是在湖南、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联合社会各界全力推进的成就。建议我市积极推动,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全力支持,联手两省四市开展调研并积极申报洞庭湖国家公园建设试点。二是统筹规划,掌握主动。建议尽快统筹资源,争取支持,掌握主动,推动国土空间布局调整,统一制定保护与发展战略,理顺保护与民生关系,构建科学管理体系,合力化解矛盾,掌握战略发展优势。三是先行试点,破解难题。建议我市率先在保护区与地方政府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下,优先启动君山区及其周边地区生态文明典型示范区项目,试点解决自然资本转换为产业资本的模式创建难题,逐步破解 “为鸟所困”不能转化为“因鸟而兴”的发展困局,缓解湿地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恢复土壤、湖泊健康的生态功能,为洞庭湖国家公园建设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创新生态经济模式。
关于进一步优化 污水处理厂效能的建议
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欠账影响,我市污水收集能力弱、运营资金不足、水处理不达标等问题仍然突出。
建议:一是厂网建设同步配套。加大对旧城区地下排水管网的规划、改造,对新城区及新建城市干道的地下排水管网建设,按照分流制集污系统要求,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城镇污水实现全部收集,实现厂网建设相配套,处理率和污水量控制相协调,科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再优化。二是运营资金同步落实。建议坚持市场与政府相结合,争取省级层面加大政策和项目的倾斜力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化、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资体制,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发挥效益。三是提标改造同步启动。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大事来抓,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个项目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改造措施,对照提标改造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管理;多学习借鉴外地污水处理先进经验,用环保科技创新技术,解决污水处理厂出来水质不达标问题。通过多措并举,使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综合施策 全面整治河道采砂
2017年以来,我市全面铺开涉砂专项整治行动,非法采砂行为大幅减少。但也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
建议:一是加大打击非法采砂的力度。由于砂石价格畸高,非法采砂利润巨大,非法采砂分子铤而走险的心理仍然存在。建议由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组建专门的队伍、安排专门的经费,加强巡查监管,加大打击力度,保护好我市的山体水体。二是从省级层面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制度。由湖南省人大制定《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尽快实现洞庭湖河道采砂统一管理。同时,由于采砂产能过剩是洞庭湖区乃至全省的普遍问题,建议省政府出台消化产能的指导性意见,以有效推动此项工作。三是两省四市一区进行联动执法。由湖南、湖北两省协商,分别在洞庭湖和长江建立河道采砂执法基地,为打击长江和洞庭湖水域的非法采砂提供保障。同时,由洞庭湖四市一区(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荆州市和望城区)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实现长江和洞庭湖水域打击非法采砂“谁发现、谁执法、谁处置”的目标。
让生态环境保护 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洞庭湖的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有关洞庭湖生态保护的教育工作零散不成体系、湖区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薄弱、公众参与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等。
建议:一是打造一节日、一基地、一场馆、一教材的“四个一”洞庭湖生态保护文化体系架构。二是推动洞庭湖生态保护进党校、进社区、进基层、进湖区、进公司、进学校的“六进”宣传系列工作。“一节日”,建议将国务院批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4月14日设立为“洞庭湖日”,组织开展以“保护一湖清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一基地”,将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环保教育基地整合,整体推出洞庭湖生态保护基地概念。“一场馆”,以洞庭湖博物馆为基础,加快建设洞庭湖生态综合性科普场馆,对鸟、鱼、植物等生物的多样性知识进行陈列和展示,成为青少年科普活动的重要场所。“一教材”,集中一批专家学者开发编写系统的洞庭湖环境教材和解说文本,并投入中小学和社区教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