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李智军 巢烨 记者 段佳)“难道你们周末不休息的么?”7月29日10时许,被执行人杨某在其亲戚所开的日杂小店门口刚一露头,就被守候在该店附近近4个小时的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逮了个正着。
杨某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被判承担各项赔偿款12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该案的原告谢某向法院提起了执行申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查询,被执行名下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更可恼的是,杨某和法院执行人员玩起来了“躲猫猫”,有家不住家,在外面临时租房、不使用身份证、工作日上班时间不出现……致使执行人员上门执行却每每扑空。
为了更好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更好地整治失信被执行人的恶劣行为,依法维护生效判决文书的严肃性,执行人员改变工作思路和执行方式,采取晚上执行、节假日蹲守等方法,将杨某抓获。据悉,被执行人杨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得到了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