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袁奇 记者 段佳)明知自己无能力偿还欠下的高利贷,却骗34名亲友共计126万余元。近日,岳阳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自2009年起,陈某利用亲友、乡邻的信任,明知自己无能力偿还欠下的高利贷,刻意隐瞒其真实财务状况,多次虚构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儿子在外地经营的手机门面扩充需要资金、他人就医急需用钱、购置新房和筹办儿子婚事等借款事由,以承诺高息、到期还本付息为诱饵,先后骗取涂某、曾某、王某、邬某等34人现金共计126.13万元,用于偿还先期已欠的高利贷本息。因无力偿还,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借款用途、隐瞒个人真实债务情况的手段,以借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陈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案件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陈某得到大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陈某某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上当受骗者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高息这一诱饵。“天上掉馅饼,地上有陷阱”,市民应提高警惕,防止被高息引诱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