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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因墙生隙 法官真情调解
作者:    来源:长江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宋倩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段佳 通讯员 巢烨 舒畅)邻里之间因为一围墙产生隔阂。经汨罗市人民法院白水法庭调解后,互为邻居的原被告,和好如初。

 任某甲和任某乙互为邻居,双方宅基地前有一历史形成的共同通道,通道前面有一旱田由任某甲承包经营。2013年,任某乙自行在部分通道以及属于任某甲的部分旱田上建造围墙,造成任某甲全家出行不便。但任某乙认为自己只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围墙,未损害他人权益,拒绝拆除。任某甲多次提出异议,要求对方拆除部分围墙方便出行,均未果。任某甲通过村组、政府、司法所等各部门进行了十余次调解,都无法达成协议,最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认为,这虽然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但案件原被告邻居的身份让案件的处理必须慎之又慎,单纯的判决未必能得到定纷止争的效果,反而变成案结事不了。确定案件处理原则后,承办法官积极主动和当地村支书联系,理清矛盾发生的原委,同时分头耐心听取原被告的陈述,找准双方矛盾的结点。庭审前,承办法官先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讲明“亲眷一世,邻居千年”的道理,希望双方互让一尺,以和为贵,以情为重。在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解开了心结,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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