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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获刑
作者:刘姿言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李玮哲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姿言)昨日,记者从平江县法院获悉,该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决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

  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凭借自己所学的一些医学知识,长期在自己所在的村里给村民看病。今年2月20日,村民张某感觉身体不适,其母亲便打电话给徐某要求他到家中给张某看病,徐某连续两日对张某进行了输液治疗。随后,在未进行常规的病史询问和基本体查的情况下,徐某给张某使用了人血白蛋白、氯化钠以静脉注射的方式输液。在输液过程中,张某出现休克现象,徐某未及时采取有效抢救措施,后张某经该县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系心脏病致心源性猝死,徐某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张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程参与度为轻微原因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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