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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段佳 通讯员 周彬 余娟娟)为骗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平江县南江镇村民童某通过提供虚假材料、两次伪造购房合同等方式,硬说自己的房子是“远房表哥”和岳父的。近日,因涉嫌诈骗罪,童某被平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童某一家被列为精准扶贫对象。2016年6月,他以自己的名义在平江县南江镇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并装修入住。一个月后,他听说无房或者住危房的精准扶贫对象可以申请县城的安置房,便产生了骗取安置房的念头。同年7月5日,童某通过提交虚假的无房证明,申请了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并于2017年12月分得一套面积70平方米价值22万余元的安置房。今年1月,南江镇扶贫办接到线索反馈,称童某在镇上已有住房,扶贫办随即展开调查。面对调查,童某谎称房子是自己的远房表哥李某的,自己只是租住。为了让自己的说法更可信,他还向调查人员提供了一份以李某的名义购买所住房屋的购房合同。但调查人员通过走访发现,李某与童某只是邻居关系,而李某自己的购房合同甲方(开发商)与童某提供的购房合同甲方并不是同一个人。同时根据其他证人证明,南江镇扶贫办认定童某提供的购房合同系伪造,由于童某已有事实房屋,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规定不属于无房户,南江镇扶贫办取消了童某的安置房分配资格。
在安置房资格被取消后,童某不甘心。总结了上次假合同的教训,他又以其妻钱某和岳父的名义伪造了一份购房合同,并以购房款为妻子和岳父所支付为由,坚称自己为无房户,继续向镇政府索要安置房。今年5月,南江镇政府将童某伪造材料骗取易地搬迁安置房的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后童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
经查,犯罪嫌疑人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安置房,已涉嫌诈骗罪,平江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