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岳阳日报记者 刘姿言)5月25日,笔者从岳阳楼区法院获悉,该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被告许某应立即停止在其经营的场所排放污染物,排除对原告季某造成的大气污染。由被告许某向原告赔礼道歉。
许某在岳阳楼区某门面经营汽车修理业务多年,在经营油漆冷作店期间,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且对维修车辆进行喷漆作业过程中未采取相关措施,致使喷漆产生的刺激气味直接排放大气中,造成油漆冷作店门面周边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的经营场所周边居民住所集中,喷漆作业过程中所产刺激性气味改变了周边居民正常的大气环境,且超出一般公众普遍可忍受的范围,长期呼吸将会造成人身损害,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健康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