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阴县委书记汪灿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洞庭湖区突出环保问题集中整治月行动工作。全体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及相关县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为贯彻省委关于洞庭湖治理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湘阴县从10月1日至31日,在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中央环保督察组期间交办新建、未整改到位的省领导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同时,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聚焦洞庭湖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突出开展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月行动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对照集中整治方案明确的整治时间、整治目标、整治任务,集中力量,确保完成整治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要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责任,强化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要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定期报送信息、调度通报工作机制;要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追责问责,逐条督办落实,跟踪问效,办结销号,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