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段佳 通讯员 熊凯)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法官远赴四川,3日内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被告付某从原告湘阴县某农民合作社处购买莲藕,并签订了一份莲藕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先交货再付款。在此后对账中,被告尚有10万元货款未支付。经多次催要,付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湘阴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审理并依法判决:付某偿还原告货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付某仍消极对抗,逃避诉讼。合作社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53岁的承办法官陈海清认真研讨执行方案和具体措施,在联系付某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查遍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财产,发现无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予以公布。11月18日,申请人得知被执行人在四川成都市双流县后,立即与法院取得联系。执行法官在得知该消息后,为避免贻误时机,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立即安排警力火速赶往四川。在历经15个小时的车程到达目的地后,没有片刻的休息,在一家宾馆内找到了被执行人付某。陈海清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在当地法院执行局的通力合作下,从10点到19点,历时9个小时劝导,被执行人终于就货款等相关事宜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据介绍,此次异地执行,只是湘阴县人民法院“百日执行攻坚战”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活动开展到目前为止,该院执结多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