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后迫于压力向汨罗警方投案自首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李亚 记者 段佳)日前,107国道汨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而肇事司机驾车逃逸。12月8日,嫌疑人黄某投案自首,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2月5日21时40分,汨罗交警大队弼时中队接到报警:在107国道1579KM+700M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死亡,肇事司机逃逸。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电动车侧翻在路上,电动车尾部左侧受损,水泥防撞栏上有电动车被撞擦痕,一男子躺在离电动车不远的路边上,已无生命特征。民警初步判断事故原因是被同向行驶车辆追尾。弼时中队立即联系事故中队。为尽快破案,民警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民警分组对案件进行调查,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周边群众进行摸排走访,进一步确定事发的时间,对事发路段各个卡口视频监控进行调取,寻找嫌疑车辆。
在对现场的路面痕迹、碰撞碎片进行搜索时,民警发现现场遗留车辆右前防雾灯罩一个,灯罩装饰条碎片几小块,经过勘察,民警怀疑肇事车辆可能是某品牌的小车。6日一早,办案民警带着灯罩来到长沙市某汽车市场,与小车进行比对,经过一天的对比,并没有发现符合的车型。案件进入瓶颈期,没有了调查方向,而在晚上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一位民警为案件提供了新线索:肇事车辆也有可能是大车!案件侦查有了方向,民警立即赶往汨罗各大型停车场,将碎片与车辆进行比对,但依然没有结果。为尽快找到嫌疑车辆,民警在107国道新市处设卡,对过往的大货车进行盘查,经过对200台车的右前灯灯罩进行比对,确定肇事车型为乘龙某品牌货车。
确定车型后,事故中队民警分别调取了事发前后40分钟弼时卡口处和青山铺唐田卡口处监控视频。通过对经过这两个卡口的140台货车右前灯的前后对比,一辆黄色货车引起了民警的关注。该车辆经过弼时卡口时,车辆右前灯灯罩还在,经过青山铺唐田卡口时,车辆右前灯灯罩消失了,且经过事发地段的时间与案发时间比较接近,民警初步怀疑该车辆很有可能就是肇事车辆。
发现疑似嫌疑车辆后,民警立即赶往岳阳。通过查询,发现了嫌疑车辆,初步判定驾驶该车的司机黄某为肇事司机。12月7日,民警来到黄某家中进行询问,但黄某不在家。12月8日凌晨,迫于压力,黄某在村支书的带领下,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民警将现场遗留碎片与车辆右前灯灯罩进行比对,结果完全吻合,最终确认该司机为肇事司机。
经讯问,肇事司机黄某承认撞人后将GPS销毁,将撞烂的车灯藏匿,并对自己开车撞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