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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于专题调研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作者:胡小康    来源:云溪区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5日    责任编辑:高大智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胡小康)4月23日,云溪区委书记张中于到云溪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来平,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姜其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小山参加调研。 

据了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照《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后,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起,已办结1起,新立案4起,其中已办结案件被岳阳市检察院评为2017年优秀案件之一,被湖南省检察院收录为“公益诉讼工作成绩单”第一案。 

座谈会上,云溪区公安、检察、法院、环保、农业、畜牧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就如何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松杨湖非法围湖养鱼、生猪养殖污染进行表态发言。张中于强调,要高度统一思想,统筹推进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治理松杨湖非法围湖养鱼、生猪养殖污染为抓手,集中治理我区生态环境问题;要加大办案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迅速全面启动工作;要强化组织保障,区检察机关要与上级检察机关保持紧密沟通联系,通过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解决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运用公益诉讼保护好云溪的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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